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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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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理论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01

所在单位: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杨建军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曾是司法部重点学科,现为陕西省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1958年西北政法学院成立,法学理论学科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随之起步,“文革”期间停办,1979年复校后学科重建。198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法学理论学科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经过4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成为西北地区最具综合实力和学术影响力的法学学科之一。马朱炎教授、邵诚教授、王天木教授、严存生教授、杨宗科教授、朱继萍教授等历任本学科的带头人,为奠定本学科点在全国法理学界的学术地位、提升学科影响力做出重大贡献。

法学理论学科注重教师队伍的建设,已形成一支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学科现有专职教师20余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绝大多数具有博士学位。学科曾聘请康奈尔大学的於兴中教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刘作翔教授、浙江大学的葛洪义教授为客座教授,聘请华东政法大学陈金钊教授和广州大学谢晖教授为兼职教授,为研究生开设了学术前沿课程和主题多样的学术讲座。

硕士研究生导师中担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1人、常务理事1人、理事2人;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1人、理事2人;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1人;全国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会理事3人。本学科多位教师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荣誉称号,其中,2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人荣获“陕西省优秀教师”,1人荣获“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青年教师标兵”,1人荣获“司法部优秀教师”,2人荣获“陕西省普通高校教学名师”,1人荣获“陕西省师德标兵”,1人荣获陕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法学理论学科重视优秀法学理论人才培养。自1984年以来已招收研究生39届,培养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700余人,70余人考取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院校的法学博士研究生,许多毕业生已经成为政法院校或实务部门的业务骨干。

复校以来,法学理论学科教师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50余部,译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报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宪法学、行政法学》《国际法学》,《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刊物转载、转摘90余篇,获得省部级以上政府科研奖励29项,学会奖及其他各类奖20余项。

法学理论学科特别关注法理学的教学改革与创新,“法理学”“法学导论”两门课程曾被评为陕西省精品课程,法学理论教学团队是陕西省省级教学团队。学科教师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00余篇,以学科教师为第一获奖人获得陕西省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奖4项,作为主要参加人获得国家级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2项,获省级人民政府优秀教学成果奖3项,省部级优秀教材奖5项。

法学理论学科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先后为西北地区党政机关、司法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讲授法治讲座和普法教育讲课数百场,组织起草了《陕西省公路养路费征收条例》《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建议稿,受托主持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以及西安市七十多部地方性法规的评估清理,参与了《立法法》等数十部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并提出了立法建议,参加了“法治陕西”“枫桥经验”“一带一路”等法治改革项目的研究论证和决策咨询工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法学理论学科努力开展国内外的学术交流,承办了中国法理学研究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学术年会、第八届全国民间法•民族习惯法学术研讨会、首届“人工智慧与未来法治”学术研讨会(2018)等多场学术会议。本学科十余教师先后赴美国纽约大学、康奈尔大学、法国巴黎第二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澳门大学、台湾东吴大学等学校进行学术交流。

法学理论学科将秉持“法学理论研究与中国法治实践相结合,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与推动未来法治发展相结合”的学科发展思路,争取在法治学、立法学、法律方法论、数字法治等领域再创新绩,为繁荣我国的理论法学研究做出应有的贡献。


指导教师


杨建军,男,法学博士、博士后,西北政法大学长安学者岗位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律科学》主编,研究方向为法学理论、数字法学、法律方法等。受聘为中共陕西省委法律专家库(党内法规专家库)成员(2018);兼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2018);陕西省法学会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荣获西北政法大学首届“满天星”学术贡献奖。先后出版3部学术专著:《司法能动与中国特色司法发展道路的探索》(2016);《裁判的经验与方法——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民事案例研究》(2010);《法律事实的解释》(2007;2020);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70篇。2018年以来的业绩:(1)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惩戒性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冲突与化解研究”);主持2022年度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与法治发展重要论述研究”(22jjd820004);主持并完成中国法学会2022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加强党内法规专门工作队伍建设研究”(cls(2022)d98);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2)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在《比较法研究》《法学》《法学论坛》等法学核心期刊和其他cssci期刊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1篇,在法学理论、党内法规、数据法学等研究领域取得了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3)共有7篇论文8次被《新华文摘》论点摘编、《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法学文摘》摘登、人大复印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刑事法学》《国际法学》全文转载。(4)获得陕西省第十五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22);获得陕西省第十三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2018);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021);(5)担任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带头人、法学理论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方向六)组长;兼任“西北政法大学数字法学研究院”首席专家。


 

朱继萍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西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委员、西安市雁塔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西北政法大学立法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学理论、立法法理学、基层社会治理,先后在《光明日报》《法商研究》《法律科学》《人民法院报》等期刊和报纸上发表文章40余篇;主持或参加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先后获“第九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西北政法大学教学名师”“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陕西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等表彰和奖励,入选陕西省第二批“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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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柏生教授,198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2012年获南京师范大学法学理论专业博士学位,现任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学》编辑部编审;发表论文、随笔60余篇,其中发表在法学核心期刊上的论文20余篇,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1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复印转载10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4篇,被其它书报刊转摘9篇,共有20多篇文章被转载转摘。获各种科研成果奖17项,其中省部级5项。2008年被评为首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现为中国法理学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哲学、法律文化。代表作《法律文化的数学解释》(专著)、《论法律与经验》(专著)。



 杨强西北政法大学法理教研室教授,法学博士,长期从事法理学、蒙古法制史的研究工作。先后出版《清代蒙古族盟旗制度》《清代蒙古法制变迁研究》《蒙古族法律传统与近代转型》和《近代内蒙古社会变迁与法制改革研究》等作品,主持或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


王国龙男,江西吉安人,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哲学博士后,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教授,第五届“陕西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陕西省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长安青年学者”,西北政法大学“基层司法研究所”所长,西北政法大学“基层司法与现代社会治理研究”创新团队负责人。主要兼职有: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咨询专家、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客座教授、河北工程大学文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陕西省农业农村法治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陕西省人工智能与司法大数据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和“陕西省医事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会”理事等。研究领域:法律方法论、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研究和基层司法。先后出版个人学术专著《法律统一适用与自由裁量的规范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22年版)、《法律方法论的司法实践面向》(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守法主义与能动司法》(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和《法律解释的有效性问题研究》(山东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等共4部,参编《法理学》和《法律方法论》等国家级法学教材3部,截止目前,在《法学》《法律科学》和《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共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40余篇,先后有20余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光明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全文或者部分转载;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项目等共10余项;先后获得先后获得中国法学会第八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一等奖(2013)、“首届董必武法学成果奖”提名奖(2013)、中国法学会第八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主题征文”二等奖(2013)、中国行为法学会“第三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主题征文”优秀奖(2014)、第二届“孙国华法学理论优秀青年学术成果奖”优秀奖(2014)、“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奖励”三等奖(2015)、“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奖励”三等奖(2012)、“西安市人文社会科学奖励”三等奖(2013)、“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奖励”二等奖(2015)、中国法学会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优秀奖(2017)、“陕西省人文社会科学奖励”一等奖(2017)、“第十二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优秀奖(2018)、第五届“法治陕西论坛奖”一等奖(2023)和西北政法大学“十二五优秀科研工作者奖”(2015)等多项科研奖励。个人学术研究领集中于对法律方法论、基层司法和基层社会法律治理等问题的研究,在国内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前瞻性和引领性。



 余涛,男,1979年生,河南叶县人,法学博士,研究员。2005年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毕业后,即留校在高等教育研究所工作,现为《法学教育研究》副主编。主要社会兼职为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陕西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研究领域为法学教育、地方法制理论、西方法理学。出版专著1部,参编法学著作2部。先后在《法律科学》《法学杂志》《法律方法》《理论月刊》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在《法制日报》《法治周末》、《解放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随笔70余篇,部分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政治》全文转载。主持了司法部、中国法学会、陕西省社科联、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西安市法学会等的各类科研项目。代表作《后实证主义语境下的法概念研究》(专著)、《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小制度”》(论文)、《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论文)。


 

张书友男,1979年出生,汉族,河北张家口人,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副院长,法学博士。民进中央第十五届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委员,民进陕西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民进西安市第八届委员会社会和法治委员会副主任、民进西安开明智库副理事长,西安市第十五届政协委员、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西方法理学、法律与文学。代表作:《司法推理中应用的基本法律概念》(商务印书馆2022年版)、《凯尔森:纯粹法理论》(黑龙江大学版社2013年版)、《法律要义——自然法与民约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纯粹法理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法律实证主义与规范理论——规范性的三个难题》(《北方法学》2013年第5期)、《何谓法理学?》(《法学教育研究》2013年第1期)、《霍菲尔德与授权性规则》(《法学方法论论丛》2016年第1辑)、《凯尔森的民主理论》(《法理》2019年第2辑)、《讲述中国故事,探寻民间法理》(《法学教育研究》2020年第1期)。



宋瑞兰女,副教授。研究方向:法理学、司法制度。自任教以来,在《法律科学》、《新疆社会科学》、《法律方法》、《贵州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参编教材多部。主持陕西省社科课题、西安市社科课题、陕西省社科联课题、陕西省教育厅课题等共5项。


 

董青梅女,副教授,九三学社社员。学术研究领域:法理学、社会治理法学、信息法学。于2012年、2019年分别在北京大学、台湾中正大学访学。公开发表学术文章70余篇,参与教材编写5部,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参与民政部项目1项、参与最高人民法院项目1项。主持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预防和反对家庭暴力对策研究》。代表作有:《智能信息社会法治创新探索》(光明日报出版社2023年版)、《法与气》(合著,知识产权出版社2023年版)、《和谐语境中的司法期待》(《齐鲁学刊》2008年第5期)、《中医哲学对现代法律的启示》(《河北法学》2017年第3期)、《试分析塞柏工作地中的劳动关系》(《法学杂志》2007年第1期)、《“枫桥经验”中的多元法治图景》(《山东科技大学(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嵌入“枫桥经验”的“在线纠纷多元化解”研究》(《民间法》2018年第1期)、《马锡五审判方式对数字时代的价值》(《行政与法》2017年第6期)、《法学教育中分析推理能力的培养》(《法律方法》2009年)、《互联网时代对法律方法的影响》(《甘肃理论学刊》2015年第5期)、《meta反垄断案中的法律、竞争与监管》,(於兴中、张亮《大数据的巴别塔:科技时代的的法律与正义》,上海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等。

 

杨锦帆男,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法治与科技发展研究室主任,西北政法大学数字法学研究院执行院长,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灯塔计划首批学者、互联网司法研究智库专家。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学、数字法学、中国传统法哲学。代表作《“区块链 法律”的疫苗管理机制研究》(论文)、《基于区块链的纠纷解决机制研究》(论文)、《试论超于法律霸权主义的德政智慧——一种普遍合作的法律哲学》(论文)。



李佳飞男,法学博士,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讲师,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老师,法治与科技发展研究室副主任,法学理论学科秘书。已发表学术文章4篇,主持国家社科项目一项、陕西省教育厅项目一项,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纵向课题多项,地方性法规立法课题二十余项。主要研究立法学、法社会学、人权法学等领域,讲授法理学、立法学、法律职业伦理等课程。



张永林,男,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西安市禁毒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百色干部学院《传承》杂志外聘编辑,陕西网络舆情研究中心智库专家,北京“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院中政智库专家,商洛市法院系统理论专家库成员,《平安雁塔建设工作简报》特邀点评专家,王益城市党建学院客座讲师等职务。主要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法治文明、法理学、法律职业伦理等课程,研究方向为法治学、国家安全法治和社会治理法学。主持和主研各类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以及政府机关委托横向课题二十余项,在各类报刊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曾荣获陕西省新时代毒品预防教育优秀教师、陕西省公安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法律史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02

所在单位: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闫晓君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法律史是研究法律、法律制度及其思想的起源、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是法学体系中一门独立的基础学科,具有历史学和法学交叉学科属性。法律史研究领域广泛,包括中国法律史、外国法律史;法律制度及法律思想的历史沿革、发展变化及其演进规律,以及不同历史时期法律实施的状况等丰富内容。

本学科已有30多年的发展历史,是我校法学专业传统优势学科之一,是我校最早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之一。杨永华教授、方克勤教授、胡留元教授、冯卓慧教授等老一代学者在各自的主要研究领域成就卓著,影响及于海内外。目前,法律史为陕西省重点学科,是我校法学博士点重要支撑学科之一;现有专职教师共14名,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5人,讲师3人;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13人;本学科秉承和倡导严谨、质朴、求实的治学传统和学术风格,追求一流的学术品质;在利用出土文献研究秦汉法律史、唐宋法律、清朝法律、陕甘宁边区法律以及司法制度史、司法勘验史、法律教育与法学史、陕派律学、古罗马法与比较法律文化等领域积极开展原创性研究,通过对传世文献、出土文献、地方司法档案的整理和研究,取得了大量有特色的重要学术成果;作为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单位,我校还多次承办了全国性法律史学术会议。

本学科除开设中国法律史、外国法律史等本科课程外,还开设中华法系、法律思想史、法律文献学、中国近现代法、罗马法、英美法系及大陆法系等硕士研究生专题课程和中国历代边疆政策与法律制度等博士研究生课程。

本学科经常组织研究生开展学术讲座,学术讨论,培养专业史料基础扎实,思路开阔,具有良好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具有科研意识与能力,且能够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务工作的专门人才。


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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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荣法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两项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长安学者、法律史学科首席专家;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第八、第九届执行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项目多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律科学》《政法论坛》等发表论文60余篇。专著《新中国司法制度的基石——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研究》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传统司法、陕甘宁边区法制史、枫桥经验、法学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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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健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在《比较法研究》《中外法学》《法学》《法律科学》《现代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0多篇,整理编校法学典籍6种。著有《沟通两个世界的法律意义》《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高级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之路》《以法为教》等。曾获“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优秀管理工作者”“全国优秀法律硕士教学管理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史、比较法学、司法改革与法律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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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晓君理学博士,史学博士后,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安市政府参事,中国法律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文献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长安学者,省级优势学科带头人,法律史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在《法学研究》《中国史研究》《国学研究》《法学》等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秦汉法律研究》《出土文献与古代司法检验史研究》《陕派律学家事迹纪年考证》等著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金等项目6项,多次获司法部、陕西省政府、西安市政府科研奖励。主要研究领域为秦汉法律史、陕派律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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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玺史学博士,法学博士后,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院长,长安学者,陕西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兼任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陕西省法律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在《法学家》《法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主持2010、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九批特别资助等项目。成果两次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博士后文库,获得第五届郭沫若中国历史学奖等奖励。主要研究领域为唐宋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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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全娥法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陕甘宁边区法制人物研究会副主任,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理事。主要作品有专著《陕甘宁边区司法改革与“政法传统”的形成》(独著,2016年人民出版社)等,在《法学研究》、《法律科学》、《当代法学》等期刊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曾获得陕西省第十一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4)、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2013)、西安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8)、首届陕西省法学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2020)等多个奖项。主要研究方向为陕甘宁边区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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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成法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党委研工部副部长、研究生院副院长、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院长,校级青年教学名师、长安青年学术骨干、课程思政教学标兵。兼任陕西省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非常任委员(2021—2024),中央电视台《法律讲堂(文史版)》主讲人,国家公派美国休斯顿大学访问学者,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西北政法大学陕甘宁边区法制史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带头人。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项目多项。代表作有《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稿(民法篇)》《陕甘宁边区法制史概论》。主要研究领域为革命根据地法制史、党内法规、社会治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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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辉法学博士,史学博士后,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理事。代表作《英国信托法:起源、发展及其影响》(著作)、《古代中国国家权力对私法关系介入的分析——以宋代的孤幼检校制度为素材》(论文)。主要研究领域为外国法律史、比较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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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璞哲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治学院法律史教研室主任。中华孔子学会理事。主持、完成省级项目一项,厅级项目两项,校级项目若干,出版学术专著两部,在各类刊物发表文章四十余篇。代表作《两汉司法官员立法功能探析》。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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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虹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参与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国古代司法文明及其当代意义研究》(四卷,人民出版社出版2019年版)。代表作为专著《清代司法检验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论文《论清代司法检验主体多元化》(《人大复印资料》2017年第10期转载)。主要研究领域为清代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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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亚爱法学硕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参与完成司法部项目等多项课题,参编《罗马法》(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代表作为《中国古代婚姻条件研究》(《宁夏社会科学》2006年8月),《论“义绝”之“义”》(《新疆社会科学》2008年4月),《论“义”与“感情”——两种婚姻一般条件的比较分析》(《宁夏社会科学》2008年7月)。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



杨静,法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治学院法治与国家治理研究室党支部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借调干部,美国爱荷华学院、台湾东吴大学访问学者,农业农村部法治研究会会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案管协会专家理事。参加国家级、省部级项目三十余项(主持4项),在《中共中央党校学报》《学术前沿》《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法治日报》等报刊杂志及中央权威媒体光明网发表文章60余篇,研究报告获正部级领导批示3篇,参与撰写著作、教材8部。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

 


王斌通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执行院长、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副院长,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副院长,长安青年学术骨干。主持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等科研项目10余项,出版专著2部,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行政管理改革》《法律史评论》《民间法》和《光明日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发表论文20余篇。获中国法学会第十三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一等奖、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国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法治文化、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



宋鋆,法学博士,讲师,硕士生导师。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特邀研究员,马锡五审判方式研究院特邀研究员,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哈尔滨法制史研究中心研究员。参加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项目多项(主持2项),在《法律适用》《法律史评论》《北方法学》《中国教育学刊》《人民法院报》等期刊杂志等发表文章10余篇。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革命根据地法制史。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j4

所在单位: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钱锦宇教授


学科专业简介

人权法学学科是西北政法大学于2018年10月自主增设并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备案的法学二级学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权的重要论述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的要求,我校依托法学,哲学和公共管理等优势学科,以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为平台,以满足国家战略需要为导向,旨在为我国立法、行政、司法、监察、外交等国家机关、国内高等教学和研究单位、非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培养能够独立从事与人权法有关的教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本专业研究生毕业时应符合如下要求:

1.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人道精神和人权意识,自愿为推动我国人权理论的发展、人权制度的健全和人权事业的进步贡献力量;

2.具有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功底,熟悉国内外人权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方向和最新动态,全面、系统地掌握人权法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

3.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发现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良好的表达、沟通、协调、合作和组织能力,以及一定的国际交往和竞争能力;

4.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以上的外语进行专业学习、研究和交流。


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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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锦宇云南昆明人,西北政法大学教授,人权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带头人,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特聘长安青年学者,陕西省委理论讲师团成员,西安市委理论讲师团成员。兼任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理事、陕西省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出版学术著作3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社科基金课题2项,参加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2项,在权威和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80余篇,其中部分被《新华文摘》《法学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报》和《人大复印资料》辑览、摘编或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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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治斌西北政法大学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先后在陕西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政治系、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和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学习、进修。2001年7月至今任职于西北政法大学;2007年获聘教授职称。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理学、法律方法、法律经济学、司法制度。出版学术专著《法律方法论》(2007)一部,编著《老年人常用法律》(2003)、《维权新主张》(2005)等普法读本两部;先后在《法律科学》、《法学》、《商法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宁夏社会科学》等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获省部级及以下科研奖2项。作为主要参与人已完成国家社科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校级项目1 项。主持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之地方实践研究”子课题“权利实现中权力配置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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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璞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教育战略发展学会教育法制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残疾人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主要研究领域:受教育权,残障人权益保护。获2016年陕西省高等教育研究会学术成果三等奖。主持2016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西部农村地区残疾人受教育权保障制度的设计与政策干预机制研究》,曾发表多篇有关残障人权益保护的学术论文。


法治文化

 

所属一级学科:法学

学科专业代码:0301z1

所在单位: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导师组负责人:邱昭继教授

 

专业简介

西北政法大学法治文化学科是一个交叉性、综合性、颇具特色的新兴学科专业,是法学与哲学、文学、历史等多门人文社会学科交融的法学二级学科。法治文化是以中外法治理论与实践为对象,从人文社会科学的多维角度,针对法治建设的政治基础、文化背景、社会资源及生活样态等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综合性、跨学科的理论与应用研究,重点是对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形成和演进与一定文化传统、文化变迁之间相互关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这一新兴学科有助于汇合多学科并使其共同面对时代主题、面向未来、发展创新,具有将国情与时代、历史与现实、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鲜明特征。法治文化专业应系法学所属的二级学科,主要以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从文化的视野来研究法治,用法治的理念来构造文化。该专业既注重法治理论的研究,也注重法律制度、法律组织、法律行为、法律设施、法律语言文本等实务研究,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理论支持。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3月正式设立法治文化专业(0301z1)目录外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法治文化学科注重教师队伍的建设,已形成一支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学科现有专职教师6人,其中硕士生导师5人,博士生导师2人,5人具有博士学位。学科团队(含法律硕士法治文化方向导师)共10人,博士生导师3人,7人具有博士学位。近五年来,法治文化研究中心成员获得国家社科重大专项项目一项,国家社科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各一项,获得陕西省教育厅等纵向项目多项,另承担多项横向课题,科研总经费超过400余万。中心教师获评陕西省“特支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陕西省“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获得陕西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支持1项,获评西北政法大学长安学者1人,获评西北政法大学长安青年学者1人,另有多项成果获得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法学会奖励。中心成员在《哲学研究》《法律科学》《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浙江社会科学》《中国政法大学学报》《浙江社会科学》《人民日报》《学习时报》《人民法院报》等重要报刊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其中刘进田教授的《40年来中国价值哲学的思维特征及其时代意义》一文被《新华文摘》2019年第22期全文转载;在《人民日报内参》等发表国家级智库成果多项;出版著作(含译著)10部,其中《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70年》《马克思主义与西方法理学》都入选国家出版基金;出版连续出版物《西北人文科学评论》《马克思主义与法律学刊》多期。总之,法治文化学科的相关研究成果正在全国产生重要的学术影响,并逐渐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学科还开办了 “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网”( www.marxistjuris.com/)一个学术网站,为宣传和扩大本学科的学术影响搭建了网络平台以及 “马列主义与法”“西北卫生法治”二个学术公众号,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文化研究中心合办了“法治文化研究”公众号,为宣传和扩大本学科的学术影响搭建了网络平台。


指导教师

李其瑞,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院长、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所所长,《马克思主义与法律学刊》主编。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及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民族问题与民族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陕西省台港澳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甘肃省委政法委咨询专家。陕西省师德标兵、陕西省教学名师,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法治文化理论、法学研究方法等。代表作有《法学研究与方法论》(专著)、《西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源流、方法与价值》(论文)《论法治文化阵地的思想渊源和理论内涵》(论文)等。



邱昭继,教授,博士生导师,长安学者。法治文化学科学科带头人,法治文化专业硕士生导师组组长,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科技与人文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2001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2004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研究生部,获法学理论专业硕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博士学位,2004年至今留校任教;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5-2016学年)。陕西省“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陕西高校首批“杰出青年人才”;兼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出版专著2部、译著5部,发表论文6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主持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项目1个。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和法学方法论。代表作《法律的不确定性与法治》(专著)、《法理学:理论与语境》(译著)、《法学研究中的概念分析方法》(论文)等。



张宏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图书馆馆长;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学士(1988),南开大学历史学硕士(1993)、博士(2000),陕西省民族问题与民族法研究会副会长;主编、参编《法理学教程》、《法学导论》、《比较法导论》、《中国法律思想史》等教材,在《南开学报》、《人文杂志》、《南昌大学学报》、《华侨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学术研究论文近20篇。主持、参与完成多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09年获国家第四届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多次获得陕西省优秀教学成果奖( 2003、2007二等奖,2009特等奖、2013年一等奖),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思想、法律文化。代表作《试论周人的复古精神与政治原则》(论文)、《论墨子的宗教神学与人的理性自觉》(论文)、《司马迁与狭义精神》(论文)等。



王金霞,讲师,硕士生导师,西北政法大学法治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文化专业(硕士/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法治文化、法社会学。出版合著2部,在《哲学研究》《北大法律评论》《人民法院报》等重要报刊上发表文章4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多项。代表作:《马克思主义与西方法理学》(合著),《论当代中国的法治文化概念》(论文)等。



齐伟玲,讲师,硕士生导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硕士/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秦汉)法制史、出土法律文献。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一项。代表作《秦汉刑事法律适用研究》(专著);《简牍所见秦及汉初迁刑考论》(论文)等。



法律

 

专业名称:法律硕士

专业代码:035101、035102

所在单位:法治学院、法律硕士教育学院

 

专业简介

西北政法大学是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第二批,也是西北地区第一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012年入选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设立的全国首批全类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在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获评“b ”。

法律硕士以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为总目标。法律硕士(非法学本科)主要为各行业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法律硕士(法学本科)主要为法治专门机构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层次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经过长期建设,截止2021年5月,我校有专任法律硕士导师210人,其中教授79人,副教授127人。导师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担任法律顾问、立法咨询、兼职律师、仲裁等事务和实务部门挂职等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教师占80%以上。建立了客座教授、兼职导师、课任教师、实务导师等多种模式,常态化聘请政法实务专家31名为学生授课,聘请180多名实务专家担任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导师。

按照全国法律硕士指导性培养方案开设了完整的法律硕士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程。必修课和选修课均由副高以上职称或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或教师团队授课,团队教师授课还吸收了实务导师。这些教师能及时将法学学科的前沿科研成果转化为课堂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和创新能力,引导学生积极探索中国的法治实践,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能力,强化法律职业能力培养。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我校法律硕士培养新设了18个法治实践领域:“立法研究”方向、“政府法务”方向、纪检监察方向、卫生法方向、法治与科技研究方向、社会治理法学方向、企业法方向、知识产权法学方向、体育法学方向、中华法治文明与法治现代化方向、“退役军人事务治理与法治保障”方向、刑事侦查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方向、“人权法治与治理现代化”方向、“商业法”方向、党内法规学研究方向、刑事法实务方向、 合规实务方向。

学校全方位构建法律硕士研究生实务训练基地,是2014年陕西省首批“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唯一的法学类设站单位;建立了从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是第六巡回法庭一直到陕西省、地市区县和基层司法机关完整的法律实务训练基地。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研究生三助岗位”为主体的长效、多元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此外还设立有“方舟”奖学金、“满天星”奖学金、“权亚”劳动法优秀论文奖学金等。


指导教师

各法学二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均为法律硕士指导教师,请参阅各法学院二级学科导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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